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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有何不同?
经常有客户找我们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经过沟通后发现,客户真正需要的其实是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那么,这三者究竟有什么区别?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自己的项目该写哪类报告呢?
在项目开展前期准备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和项目建议书,通常在研究范围和内容结构上基本相同,但是因为二者研究目的和工作条件不同,所处工作阶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故在计算精度上、深度和研究重点要求有所不同。
不同之处整理如下:
1、研究的任务不同
机会研究阶段的项目建议书是为发现市场投资机会提出项目(立项准备)所作的研究分析,主要是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
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做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否定改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基础资料和依据不同
项目建议书基本的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初步的市场预测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
3、上报的研究成果内容不同
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包括:项目建议书,附上市场初步调查报告、建设地点初选报告、初步勘查报告等文件;
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上市场调查报告、厂址选择报告、地址勘查报告、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自然灾害预测资料等文件。
4、内容繁简和深浅程度不同
项目建议书只要求一个大概的轮廓,内容概略简洁,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翔实。
5、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
项目建议书与实际发生的投资额差距较大,误差允许控制在±20%以内,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投资和生产成本应该进行分项详细估算,其误差应该控制在±10%以内。
1、目的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对企业项目从自身角度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研究,而是在企业认为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项目已经可行的情况下,回答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目的是为了获得政府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要论证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市场前景可行性、技术方案可行性、财务可行性、融资方案可行性等,也包括对是否满足国家产业准入条件、环保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论述。
2、角度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是从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政府的角度进行论证,因此侧重于从宏观的角度、外部性的角度进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综合论证;企业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企业角度进行研究,因此侧重于从企业内部的角度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内容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是对维护国家经济和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项目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垄断等方面进行论证,回答政府所关心的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对市场预测、厂址选择、工程技术方案、设备选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企业投资风险分析,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等进行研究论证,回答企业所关心的各类问题。
4、时序不同
项目获得企业内部决策机构董事会同意后,应在此基础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此,就研究的逻辑顺序而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应先于项目申请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不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的简单补充。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投资主体,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应首先从企业自身角度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5、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和报送具有政府行政的强制约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如行政许可法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投资管理约定的约束;
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企业内部的投资决策,对企业内部股东及董事会负责,遵循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及法人治理结构的约束。
总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从企业自身考虑,而项目申请报告要从政府角度考虑,目的是获得政府许可;就内容而言,项目建议书更简单,而可行性研究报告更复杂,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根据所处的阶段来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于发现投资机会阶段,而项目申请报告是在确认机会后,要进入实施阶段的需要。
所以,按照时间顺序,项目首先需要的项目建议书(发现机会),接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可行),之后是项目申请报告(确认实施)。
项目具体情况不同,所需的报告也有所差别,自己不能准确判断的时候可以咨询相关机构,或者直接联系我们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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