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咨询机构
方案一: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方案二:圈内农用地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后依法提供给具体项目
方案三:圈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方案四:使用国有农用地
方案五: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方案六:使用国有未利用地
方案之七:使用集体未利用地
方案八:使用设施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不包括以下用地:
☑ 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
☑ 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
☑ 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方案九:结合土地整治、村庄整治安排用地
方案十 ~ 方案三十一
使用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视同建设用地;
农业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有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权流转、由农场职工按要求耕种等方式;
农业项目使用集体农用地,有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权流转、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拍卖、由原农户按要求种植等方式;
使用四荒地等未利用地的,有承包经营、四荒地拍卖、流转等方式,使用年限最长50年,使用方向包括开荒造林、治沙改土以及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审批;
农村三项建设使用圈内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后,再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
符合条件的农村道路用地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占建设用地指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按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办理征收、转用手续,不占用指标,但应当足额安置补偿。
根据项目具体需求不同,还有填海造地、抢险救灾用地、临时用地、先行用地、一般采矿用地、石油天然气钻采及配套用地、闲置地处置与利用、工矿废弃地利用或复垦置、低效地再开发利用、管线用地(需设置地役权)、低丘缓坡用地、光伏用地、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以及农村党建、医疗、图书、体育等配套用地等用地解决方案可供选择。
可以看出,土地政策梳理集成可以形成了很多种用地解决方案,政策应用空间很大,不管是搞房地产开发、搞工业建设项目,还是搞特色小镇建设,如果不懂土地政策集成应用,会错失很多的机会,增加很多工作难度和开发成本。
Copyright © 2013-2020 深圳华欣泰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08927号